需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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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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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供應并施工安裝地下車庫交通設施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數量、規格及價款
標的物名稱 |
規格型號 |
數量 |
單位 |
單價(元) |
合價(元) |
地下車庫交通設施 |
具體內容見合同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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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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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暫定總價款為 元(人民幣大寫 )。本合同單價為包干單價,合同執行期間不予調整。單價包括:主(輔)材料、施工安裝、保管、成品保護、檢測、運費、裝卸、驗收、保修、水電、設計、管理、稅金、保險、利潤及其他不可預見費用等在內的全部費用。
.1.1本工程實施過程中非甲方原因發生的變更,合同單價不作任何調整。如因甲方設計變更引起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型式發生變化時,雙方依據合同中相關項目的計價方式重新核定單價,如需增加(減少)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數量,依據合同附件表1的單價計算。
2.合同的付款方式
2.1.一期三期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整體項目工程竣工后,經相關部門和人員驗收合格后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實際合同總價款的95%
2.2.一期三期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制作、安裝結算工程總價款的5%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兩年,自甲方整體工程經主管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保修期中如發生質量問題,相應的損失從此款中扣除,超出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質保金概不計利息。
第三條:合同工期及供貨施工進度計劃
3.1合同工期為 天(日歷日),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工程施工具體時間以甲方開工令為準。
3.2乙方交付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安裝材料必須在甲方指定的地點:*******工地卸貨并負責施工安裝。
3.3如甲方須推遲交貨和開工日期,須在合同規定的預計交貨日期前3天以書面通知乙方,工期相應順延。
3.4乙方承擔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到一期三期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的運輸、裝卸、制作、施工安裝、保管等一切費用和風險。
第四條:工程項目的質量驗收
4.1乙方向甲方所供應的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質量應符合國家和山東、濟南市的相關質量標準。乙方保證其提供的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的材料是全新的、優質的、無損的、未經使用的,并在各個方面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法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要求。乙方應對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的關鍵部件在有效使用年限內負責。
4.2為保證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的質量,乙方必須提供下列資料:如下述內容不符合合同約定,甲方應在檢驗后一個月提出異議。
4.2.1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所用各種材料的材質證明;;
4.2.2各種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的檢測報告;
4.2.3各種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的出廠合格證;
4.3觀感質量及查驗:
4.3.1外觀平滑,顏色均勻一致,無銹斑、無裂縫,接縫平整,不得有影響使用功能的傷痕等缺陷。甲方有權對乙方進場材料現場隨機進行抽檢;乙方須將有關合同產品《檢驗報告》、《合格證》等隨產品或安裝驗收送交甲方。
第五條:其他質量要求
5.1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材料、配件配品必須采用合同中所約定的品牌要求,并保證其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有效使用壽命。
5.2如因生產資料、生產工藝、生產材料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尺寸、部件、質量、包裝、備品備件等與合同及補充說明承諾的內容不一致時,乙方應提前15日與甲方協商,經協商甲方同意方可供貨;如協商不成,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違約金。
5.3地下車庫同尺寸交通設施內在質量不符合約定或相關標準以及只有經過使用后才能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應在發現質量問題之日起兩年內提出異議。
5.4安裝施工過程中,若乙方施工質量未達到合同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待達到合同標準后繼續施工。
5.5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標準,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至達到合同標準為止。若乙方仍達不到合同標準,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5.6乙方應準備與合同中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相符的中文技術資料,并于合同簽訂之同時提供給甲方(例如:樣本、圖紙、維修指南、服務手冊等)。如不能夠同時提供,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必須全部提供到位,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保修期及保修要求
6.1乙方所供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的產品保修期為二年,保修期自甲方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整體工程經主管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在此期間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后6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免費維修,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能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維修或維修后仍無法達到正常使用要求,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進行維修,所需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如質保金不足以支付維修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齊不足部分。
6.2保修范圍:
6.2.1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整體、表面及各部位變形、開裂、松動、銹蝕等現象。
6.2.2其他因材料本身、安裝質量引發的問題。
6.3保修責任
6.3.1凡因乙方安裝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或因乙方采購材料、構件和配件質量不合格引起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保修,并對由此引起的直接和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3.2乙方在保修期內負責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的免費維修保養,并免費提供相關配件;在保修期外提供終生維修服務,向甲方成本價提供相關配件。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維修,并只收取工本費。
6.3.3在保修期間,乙方需對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進行質量跟蹤服務,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例行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年檢,免費協助甲方進行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檢查及維護。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交付后因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屬有償保修范圍,乙方只收取工本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7.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款項。
7.2安排乙方的供貨計劃,編入總工程進度,負責向乙方發出進入現場通知(通知應提前10天到達乙方)。負責現場驗收方面的組織及配合協調工作。
第六條 乙方責任
8.1乙方負責全部標的物的生產并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其運輸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卸貨。
8.2乙方應對所供應標的物的產品質量負責。
8.3如乙方提供的產品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使用、交付產品數量不足或不能及時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除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遲延一日,乙方支付逾期產品金額的萬分之三作為延期違約金;乙方延期交貨達10天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但在交貨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商定的提前或延期交貨不視為違約。
8.4乙方所供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工藝要求與合同規定不符的,乙方應負責調換,并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和損失;如因此造成遲延履行,乙方應按7.1條承擔違約責任。甲方亦有權直接選擇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8.5乙方所供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數量多于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對多余部分拒收,由此造成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8.6乙方所供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產品質量與合同規定不符,或因運輸、包裝、安裝不當及其他原因造成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受損的,乙方應無條件更換安裝,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如因此而造成延遲履行,乙方應按本合同7.1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亦有權直接選擇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8.7乙方不能供應材料、施工安裝或擅自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因生產資料、生產工藝、生產材料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尺寸、部件、質量、包裝時,應提前30天與甲方協商。如協商不成,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
乙方負責對地下車庫停車場地交通設施的安裝施工質量負責,如安裝施工質量不符合圖紙及相關規定標準,乙方應無條件返工,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8.8如因乙方地下車庫停車場交通設施質量問題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其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及受害人損失。該損失包括甲方向房屋購買人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如甲方已代乙方向受害人先予賠償,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8.9如果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后7日內乙方未能予以答復,該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的7日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一些的時間內,按甲方同意的方式處理索賠事宜,甲方有權從未付貨款中扣回索賠金額,超出部分有權追償,同時甲方保留進一步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 糾紛解決方式
9.1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法定責任和合同文本法律依據
10.1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繳納有關的法定費用和稅項。若乙方為交其應繳的法定費用、稅項或法律規定由甲方代繳,甲方代繳后有權向乙方追償或直接從貨款中扣除,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10.2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執行,并受其約束。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本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本合同的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協商解決,經協商達成書面協議,作為
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附件:《**************地下停車場交通設施產品材料、施工安裝匯總表》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